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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些土地可以直接办理注销登记?
发表时间:2011-11-04 文章来源:吴江市国土资源局 浏览次数:517
1、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 2、依法征收的农民集体土地 3、因人民法院、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致使原土地权利灭失,当事人未办理注销登记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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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龙英织染有限公司位于横扇镇菀坪社区菀坪中路南侧的商服(住宿餐饮)项目,登记土地面积1461.5平方米,原容积率0.68,建筑密度23%;现经规划部门批准进行翻建,调整容积率为≤6.5,建筑密度≤55%,用途不变,经集体会审确定,按市场价应补交土地出让金380.87万元。 公示时间:2012年2月15日———2012年2月22日 对以上公示内容需要咨询或反映情况的,请与吴江市土地储备中心联系。联系电话:0512-63103308、63103313 吴江市国土资源局 二O一二年二月十五日